移民局官员根据什么来决定是否发给申请者补件通知(Requests for Evidence,简称RFE),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个谜。毕竟, 虽然移民官在法规和规定的指导下审理申请,但是处理每个签证申请的时候也会行使自己的个人决策和自由裁量权。
不过,移民局使用的“验证企业的工具” (Validation Instrument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简称VIBE),或许能帮助我们揭示这个决定的过程。接下来我们将基于职业签证的申请来讨论VIBE的功能。
VIBE是什么?
VIBE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工具,移民局利用它来简化一些职业移民签证的审查过程,包括EB-1B,EB-1C,EB-2(除国家利益豁免外),EB-3,H-1B和L-1签证。
VIBE使用来自独立的信息提供者(Independent Information Provider)提供的市售数据来验证为外籍雇员申请签证的公司或机构组织的基本信息。目前,VIBE主要使用的是邓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 (D&B)提供的数据。
VIBE是如何工作的?
收到职业移民签证的申请后,为了确认申请人满足他们申请的这一签证类别的要求,移民局会自动收集D&B提供的信息。移民局指出,这些信息包括:
商业活动,例如商业类别(按照北美行业分类系统North American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ystem的编码来确定),贸易收支信息,公司状态(活跃或停止状态)
财务状况,包括销售额和资信状况
员工数量,包括国内的和国外的
与其他机构的关联,包括海外机构
公司性质(即:独立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或总部)
所有权和法律结构(即:是否是合伙企业或企业集团)
公司的高管名册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地址
在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之外,移民局利用以上信息来核实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请者是否符合签证的要求。例如,在审理一个EB-1C申请时,移民官可利用VIBE来核实申请公司确实有一个海外的机构,或者核实申请公司的财务状况确实满足该签证类别对支付能力的要求。
VIBE和RFE有什么关系?
当移民官在提交的证据材料里发现信息前后矛盾或遇到问题时,一般会发出一个补件通知(RFE),而不是直接拒绝该申请。而VIBE整合了申请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于移民官核查申请提交的材料,因此VIBE往往是移民局产生怀疑和困惑的来源,进而发出补件通知要求解释说明。
我们关于VIBE的建议
考虑到VIBE和RFE的关系,我们有如下几点建议:
如果公司已经在D&B资料库里登记了,那就需要获得一份资料库中的公司报告,并仔细检查报告中需要修改的地方,然后通过iUpdate将它们一一修正。请注意,律师只能确定公司是否在D&B数据库中,而无法查看或修改公司信息。
公司应努力确保签证申请提交的材料信息与D&B数据库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公司并不需要在D&B中登记;不过,如果公司不在D&B数据库中,它仍然需要向移民局提交文件资料,证明公司的存在以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换句话说,仅仅因为公司没有在D&B数据库登记并不代表它可以避免移民局的审查,也不代表不会收到补件通知。
获得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L-1 blanket petitions)批准的公司可以通过集体申请程序来为其员工申请L-1签证。符合要求的员工可直接在海外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L-1签证,而不需要移民局预先审查申请资料。(未获得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批准的公司可以看公司或员工是否符合签证的要求。)
在L类签证、H类签证或其他类似签证之外,符合要求的公司和员工还可以考虑E类签证,直接到美国大使馆或使领馆申请,避开移民局预先审查和批准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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