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面对美国经济衰退、就业机会减少等诸多经济大萧条遗留的社会问题,移民局采取了相应的反应,即对几乎所有类别签证的审理日益趋严。例如,移民局加强了对H-1B工作签证的审查力度,以致于许多移民律师抱怨自己的日常工作就是处理关于H-1B申请的补充材料通知(RFE)。
无可避免地,移民局对NIW案件的审理也日益趋严,对申请人提出了更严格苛刻的要求。许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处理NIW申请的时候也不再得心应手,过去有效的方法在今天失去了效用。移民局对NIW申请的审理也采用了新的标准。然而,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始终紧随移民局审理程序变化的步伐,及时灵活地调整我们的方法,以应对移民局的这些新标准和变化。
讨论
现在成功地申请NIW将更加困难。下面我们对目前移民局审理NIW申请的状况进行详细分析和讨论。
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
在过去NIW审理过程中,主观标准(例如推荐信)常常会使移民官对NIW申请的审理起到重要影响。但是,现在移民局更加重视申请人的客观标准和证明(例如文章的独立引用量,文章或程序的下载量及专利证书)。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精心准备的推荐信——例如独立推荐人通过发表文章或者工作成果来证明申请人具有杰出能力和成就的推荐信,就不再重要了。只是相对而言,现在符合客观标准的材料对移民官来说更具有说服力,这些材料包含申请人工作被业界认可的情况,以及申请人工作对业界的全面影响等等,具体概述如下。
美国移民局对补充材料通知(RFE)和拒绝通知(Denial Notice)的标准概述
我们可以从当前移民局发放的关于补充材料通知和拒绝通知的用语中了解到移民局的新标准。
-补充材料通知(RFE)
即使是经过了最好的准备,最强的案子也有可能收到补充材料证明的要求。移民局经常发放一些很笼统的补充材料通知,缺乏具体细节,只是很官方地以法律口吻告知申请人没有满足要求,令申请人感到困惑沮丧,处理时也费时费力,很难轻松地应对。
例如最近一份NIW补充材料通知说道:
“请提交独立引用证据材料,证明其他研究人员在他们发表的任何文章或以其他方式援引过你的研究和贡献…你无需提交自我引用的文章,换言之,比如你和你的合作者写的证明材料…”
“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证明你的成就和贡献将有益于国家利益。你必须证明你拥有超过同行大多数人的卓越能力,并比同行大多数人对美国国家利益有更大的贡献。同时你必须证明,在一定程度上,你的工作对你所在领域有重要影响力。”
从这份补充材料通知中,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三点要求,因为它们适用于所有NIW申请:
独立引用和/或大量下载的重要性:当然,这些数据只能通过你的作品被其他研究人员独立引用才能证明。如果你的文章没有被独立引用,你还可以通过展示你的文章或程序被其他研究人员大量下载来证明。据美国移民局官员宣称,申请人的文章有大量的独立引用次数或其文章/程序有大量的下载量,都可以证明申请人的工作或成就对其工作领域有巨大影响,因此,符合对美国国家利益有重大贡献的要求;
贡献远远大于大多数同行的重要性:这可以通过强有力的推荐信及列举的具体例子来证明申请人独一无二的成就,从而说明申请人高于同行其他人的重大贡献;
全国性的贡献及影响的重要性:这可以通过引用或专利商品化来展示,也可以通过推荐信的方式来引出申请人的研究被其他研究人员使用来证明。例如,美国农业部的科学家可以谈论申请人的研究对美国农业部如何重要;或者两个没有见过申请人本人的教授可以说明申请人的开创性研究对他们发表文章的重要性;或Monsanto公司的科学家可以证明申请人的开创性研究已被该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和德克萨斯州所采用。
-拒绝通知
拒绝通知的用语也反映了移民局不断变化的标准和期望。当然, 就像发放补充材料通知那样,拒绝也可以完全基于移民官的主观判断。一个会被其他移民官批准的案子到了另一个移民官那里可能会被拒绝。然而,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对于被拒绝的申请还是可以找出其症结所在的。毕竟,作为15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拥有130次独立引用的申请人获得批准的机会将大大超过仅作为2篇文章的第二作者和8次独立引用的申请人。
下面展示的是一份拒绝通知中的术语,该申请人是8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一篇文章的第二作者,但引用数仅有5次,并且推荐信没有清晰地表达出申请人过去的成就:
“我们必须指出,虽然国家利益豁免的关键取决于预期的国家利益,但必须明确的是,申请人过去的成就记录要能证明其成就和贡献将有益于国家利益。申请人的主观保证并不能充分证明其在未来能够满足国家利益的需求。”
换言之,NIW申请成功获批的重点是要强调申请人过去的实际成就,而不是未来预期的利益。移民局官员判断一个人未来对国家利益贡献的能力取决于其过去的成就,而不是对未来潜在利益的判断。因此,推荐信应该侧重于陈述申请人对其专业领域已作出的重大成就和影响,而不是未来预期的收益。正如移民局拒绝通知指出的那样,“申请人必须证明其过去的成就对该领域有全国性的影响。”
移民局在拒绝通知中还指出,推荐信中并没有提供关于推荐人“已经采用或表示感兴趣而即将采用申请人的研究方法”的具体实例证明,并且补充说道“虽然申请人的研究有益于深入加强当前的研究项目,但并没有确定这一研究取得的成就具有超出特定项目的重大影响。”
但有时,大量的引用次数也不见得对申请的通过有明显的助益。移民局在拒绝通知中还指出:“申请人的文章和引用记录不能表明其对该领域的重大影响…为了证明申请人符合要求,他/她必须证明他已经对该领域作出了具有全国性影响的贡献。”
诚然,大量的独立引用证明确实很有帮助,但相对而言,申请人过去对其工作领域的重大影响则更具说服力。如果申请人缺少大量独立引用证据,那么在此情况下的替代方法就是找出其对工作领域有全国性的重要影响的相关证明。
服务中心——内布拉斯加和德克萨斯服务中心
目前所有的NIW申请是在内布拉斯加或德州移民服务中心处理。申请递交到哪个中心是由申请人的住所而决定的。我们律所更倾向于递交到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因为我们发现该中心的标准更灵活,所以对申请人更有利。如果申请人生活在德克萨斯服务中心管辖范围以外的地区(例如申请人在国外申请),我们仍然可以用电子文件申请,根据我们的经验,申请将会被送到德州服务中心。不过,移民局可能会把一些案子从一个服务中心转到另一个服务中心,其中包括一些用电子文件申请的案子,会从德克萨斯州转到内布拉斯加州。因此,虽然递交申请也讲究方式策略,但无论在哪个服务中心,一个客观有力的申请无疑是成功获批的不二法门。
结论
过去几年,我们一直跟踪移民局关于NIW申请审理标准的变化,并不断总结。总之,移民局对NIW申请的侧重点和要求是:
过去具体的成就,而不是对未来的展望;
对文章大量的独立引用次数;
对文章或程序的大量下载次数;
专利或研究成果的商业化利用;
任何客观和有记载的成就,证明申请人的成就高于同行其他人;
移民局的这些标准变化令人不安。申请人需要投入更多精力、更多时间来准备NIW申请,以应对更加严苛的审理标准。因此,向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提交NIW申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过去十年里,我们已经为数以百计的申请者成功获得了NIW申请的批准,我所律师一直注意跟踪移民局审理程序的新变化,并快速调整适应其新标准,以便更好地为我们的客户服务。
由于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申请过程繁琐耗时并且程序复杂,我们建议您向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寻求帮助。自我所从2016年成立以来,我们的律师已经成功办理了数100+件NIW申请,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 保持着很高的成功率。如果您有意申请NIW,可以联系我们,欢迎致电18500057705,或者与本所律师在北京/天津/武汉/深圳的办公室约见面谈,还可通过cs@diyimm.com向我们发送电子邮件咨询。我们的资深律师会竭诚为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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